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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汕头中医院2026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5-09-12 00:00:00

 

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2026年接收推免生工作的通知》广中医校办〔2025〕170号文件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持续推进做好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接收推免生)工作,制定我院2026年接收推免生及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接收办法

(一) 接收条件

我院拟接收推免生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申请免初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

2.推荐手续完备、申请材料齐全、网上报名成功、现场复试、体检合格、完成待录取确认的申请人。

(二) 资格审查

申请人的全部申请材料PDF文件按报名时间节点打包压缩发送至我院工作邮箱stzyyyjs@126.com (第一轮报名须于2025年9月16日24:00前;第二轮报名须于2025年10月7日24:00前),由我院收集整理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核同意后,由研招办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统一发布复试通知。

(三) 复试录取工作

1. 工作要求

1)各招生学科专业必须高度重视接收推免生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组织严密,坚决反对和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予严肃处理。

2)各招生学科专业对拟接收的推免生,要切实做好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及业务水平的考核工作,以保证质量。

3)学院及招生学科专业要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

4)已被我院接收的推免生,如在本科最后学习时间内受到行政处分或课程考试、毕业考核不及格,不能如期获取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者,按要求将取消录取资格。

5)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将取消研究生学籍,并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2.组织管理

我院分别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以纪委工作负责领导为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切实发挥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对推免工作进行统筹和推进,严慎细实做好推免复试等各方面工作。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对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3.内容形式

1)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形式。由我院各招生学科专业组织,复试专家小组实施;按二级学科组成不少于5人的复试专家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2)复试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外语口语等。通过复试专家小组进行提问等形式,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3)复试情况及成绩记录在《接收推免生复试记录表》上,复试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复试结束后,《接收推免生复试记录表》由科教科保管备查并配合学校根据需要进行抽查

4)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当天须携带提交至院所邮箱的全部材料接受现场审查(现场查验材料为原件,复印件提交存底),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考生提供材料见下表:

考生类别

现场查验(原件)

提交存底复印件(按顺序左上角挂角装订一份

推免生

身份证、学生证、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并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红章原件)、英语四、六级证书等

1.《广州中医药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初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2.《广州中医药大学2026年推荐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个人陈述》(A4纸单面打印);

3.《广州中医药大学2026年推荐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信》(A4纸单面打印),要求推荐专家为副高及以上职称,研究领域与申请人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并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红章原件

5.本科学校推免公示名单截图或证明,学生证及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6.其他各种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证明:如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证明、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在学期间曾在课外科技活动中获奖或表现突出,或有其他研究成果的有关复印件及所在学校相应主管部门的书面证明。

 

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部分材料,考生须提前联系院所的负责老师,提交书面申请与说明情况,审核通过后方能参加复试。

4.时间安排

根据学校接收推免生工作安排,结合我院实际,我院推免复试安排如下:

中医内科学方向:

9月23日下午16:00(第一轮)、10月14日下午16:00(第二轮)

中医骨伤科学方向:

9月23日下午15:00(第一轮)、10月14日上午10:00(第二轮)

中西医结合临床方向:

9月22日下午15:00(第一轮)、10月14日下午15:00(第二轮)

复试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韶山路3号汕头市中医医院东院区科研楼7楼临床技能中心713教室

5.体检

考生应自行前往所在地三甲医院体检,检查血压、身高、体重、辨色力、视力、内外科、空腹血糖、肝功、胸片等202510月15日24:00前提交体检报告单的电子版或扫描PDF版至院所指定的工作邮箱。未提交体检报告者不予录取。

体检合格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除此国家规定外,凡患有慢性传染病、器官器质性病变,以及其他被认为不能符合我校学习工作要求的,一律不予录取。

6.录取工作

我院将汇总审核本单位经复试、体检与拟同意接收的推免生的名单,并按规定时间报送学校研招办。研招办复核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公示不少于7日后,通过教育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给考生发待录取通知。

特别提醒,申请者在接到招生单位发出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短信后,应尽量在第一时间上网进行确认,以免因故忘记、错过时间,系统关闭、无法操作,从而影响本人的最终录取。

附属汕头中医院2026年接收推免生工作时间表

时间

完成人

事项

9月11日—9月16

推免生

第一轮报名

9月22日-9月23日

推免生、各招生院所研招办

第一轮复试

9月29日-10月7日

推免生

第二轮报名

10月14

推免生、各招生院所研招办

轮复试

10月15

推免生

提交体检报告

10月20

各招生院所研招办

学校公示拟录取推免生名单

以上工作时间进程,受生源情况及学校整体工作进度,如有适当调整,请以届时官网通知为准。

二、其他

1.复试开始前,我院复试工作人员会和考生取得联系,请考生保持电话通讯畅通,同时请密切关注我校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和研究生院主页上公布的招收免试生的相关要求,以及汕头市中医医院官网“医护天地-科教频道”的有关通知公告。

2.学校拟同意接收的所有推免生须在原推荐学校(即本科毕业学校)和我校(接收单位)所规定的各个时间节点前登录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依次完成注册、网上支付、报考、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凡不办理报名手续并完成相关操作者,不予录取。

3.复试录取全过程接受各级纪检部门监督,举报渠道畅通,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确保公平公正。

校研招办咨询申诉电话:020-39358482,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20-39358717

我院咨询电话:0754-88445556,纪检室监督电话:0754-87278250。